TOP
返回前页
Menu
2024/01/22

招标公告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聘“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中介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南城建发〔2016〕29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更好推进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拟选聘具有相关条件的咨询中介机构承担我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咨询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述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的通知》(南国资改革发展〔2024〕8号)文件精神,本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估对象

以集团公司为评估单元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

)基准时间

“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的基准时点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完成的实绩,并预测2024年底和2025年完成情况。

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对规划总体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估,做到全面与重点统筹兼顾。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做到定性指标的分析中融入定量评价,定量指标分析中融入定性评价,客观评估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尤其是年度变化情况是否均已达到预期目标,研判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3.坚持过程评估与结论评估相结合。针对规划预期指标的动态实施情况,分别提出评估结论(如提前完成、如期完成、加速推进、难以完成及需要调整等结论性表述)。同时对重大指标是否达到预期进度进行说明,并视其完成程度及对修编后发展规划实施的判断分析,提出调整建议。

评估方式

1.委托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2.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相结合。可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在综合评估自身综合竞争力基础上,按照企业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要求,认真谋划企业主业发展方向和集团内部专业化整合,优化企业主业发展结构和子企业布局。

重点工作

1.“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1)评估报告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包括集团公司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应指标的建议及说明,以及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等。

2)评估发展环境的适配情况。评估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内外形势变化、行业企业发展环境变化及各种重大事件,对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已经产生和即将产生的影响,并提出规划中需要修编或调整的内容与依据。

3)评估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包括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总量指标、增长指标、业务板块指标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业务板块指标,应结合集团公司规划中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业务板块目标,对各板块规模、效益、技术及特色指标等进行评估。

4)评估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包括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有变动,应作变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等。

5)评估重大战略的参与情况。重点评估集团公司参与中央及自治区、南宁市重大决策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战略情况。

2.集团公司内部重组整合方案

1)工作目标。结合南宁城投集团自身实际,加大内部专业化整合力度,选择包括不限于固废环卫、光伏风电、农产品及工业品供应链、跨境物流、工业及科技园区运营、综合能源、文娱旅游、医养托幼、市政管养、物业服务、广告资源、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组建专业化子集团,按照专业化发展理念,培育专业化市场主体,构建专业化投资体系。到2024年底,完成内部专业化整合,基本形成业务清晰、管理统一、运营一体的专业化发展格局。

2)根据市国资委印发的专业化子集团组建总体方案,结合南宁城投集团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集团内部业务板块,以单项业务资产、收入、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近三年平均值占企业总量为数据支撑,摸清发展现状,厘清业务边界。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重新确定主责主业。选择具备优势基础条件、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经济效益好、增长潜力大、能够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业务作为主业,按照“小总部、大产业”原则,研究提出专业化子集团组建思路、核心业务和运营模式,并协助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集团内部决策等必要程序后,将集团公司内部重组整合方案报送市国资委备案。

3.南宁城投集团2024年主责主业报审工作

依据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协助南宁城投集团开展2024年主责主业报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各所属公司主业调整、集团板块业务转型调整、产业谋划方案等。

工作安排

1.“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

1)开展规划中期评估调研工作(2024年2月底前)

中介机构按市国资委相关要求编制南宁城投集团规划中期评估修编工作计划,并协助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向市国资委报送南宁城投集团规划中期评估修编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调研、分析和论证,并对2024年底和2025年的完成情况进行预判

2)编制中期评估报告及规划修编(2024年5月底前)

中介机构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修改和调整规划的建议及原因,形成《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并协助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市国资委报送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同时,中介机构结合集团内部专业化整合工作方案和对标一流企业行动,对集团公司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业务布局、内部整合等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并提交《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送审版)》(以下简称“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送审版)”),并协助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市国资委报送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送审版)。

3)修改完善报告(2024年6月底前)

待市国资委对于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送审版)出具反馈意见后,由中介机构修改完善,直至达到市国资委要求,并编制送审说明。

2.集团内部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

1)编制集团公司内部重组整合方案(2024年3月底前)

根据市国资委印发的专业化子集团组建总体方案,制定南宁城投集团内部重组整合方案,协助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经依法履行集团内部决策等必要程序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备案。

3.南宁城投集团2024年主责主业报审工作

依据市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最终形成的成果文件

规划中期评估修编工作计划》、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送审版)、《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送审版)送审说明》、《南宁城投集团主责主业界定研究报告》、《集团内部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每份成果应提交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各一式份。

、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不能超过上限控制价人民币捌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814400.00元)本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的总报价采取包干价形式,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编制服务的价格;

(二)专家评审费用、外部聘请专家评审费用;

(三)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交通、通讯等);

(四)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支付项目费用,中介机构需提供请款函以及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项目总费用;在中介机构提交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30%项目总费用;在所有成果文件编制完成,经市国资委审定无异且中介机构提供合法合规正式发票后,支付20%项目总费用。

、工作步骤

(一)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下午18时00分,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恕不受理。报名电话:0771-4898996,联系人:李伊宁,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南宁城投集团5号楼318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选聘人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3至5家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向其发出选聘书。未入围中介机构不再单独通知。

如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少于3家,则重新开展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如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多于或等于3家,但少于或等于5家的,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全部入围参与竞争;如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多于5家的,通过抽签确定5家入围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名单。

(三)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选聘书发出3日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出具评审结果,在南宁城投集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选聘人和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资格要求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提交材料

中介机构需提交报名材料和评选材料(分别密封),以便于选聘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选聘评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材料

中介机构报名时需提交一式份书面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应按照第项所述的“报名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中介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材料

评选材料需提交一式份书面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申请材料必须按照选聘书第六项“材料要求”内容的顺序表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如顺序错乱不一致,视为不响应,按废标计)评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中介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实行一票否决。)

(三)材料密封要求

报名材料和评选材料需分别密封,信封正面应清楚标明参加选聘项目名称、联系人名字、电话、中介机构名称等。信封背面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中介机构未按要求密封作废标处理。

(四)无效材料情形

中介机构提交的材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材料: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的;

2.对中介服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响应的;

3.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提交材料已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的;

5.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违约责任

中介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成果文件,如未按要求完成预定工作或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重大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违约。

如构成违约,集团公司有权与中介机构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中介机构重新进行招标。

九、其他

本选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下载

关于选聘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中介机构的公告1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122